差傳預算擬定及運用指引(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份修訂)
播道會活泉堂,活基堂,活愛堂聯合差傳委員會 差傳預算擬定 1. 由差傳委員會擬定及分配。2. 預算目標雖獲制訂,但可就信心認獻反應及儲備金狀況而加以調整。3. 每年之預算制訂後,,交執事會通過後在每年差傳年會公佈。4. 有關在執事會通過後之新增項目或臨時需要:甲、如金額在該年度已通過之備用金內,可由差委會決定,再報告執事會備案。乙、如金額超過當年預算之備用金,在緊急情況下未能等待執事會開會,在港幣10,000或以下,可由差委會通過後再通知執事會主席或堂主任確認後執行,再補交執事會追認;港幣10,000以上,仍需交執事會通過增補預算後才能執行。 資助或合作標準 1 本會只支持認可的差傳機構及其所屬的宣教士(詳見參考)。2 必要時可諮詢總會或香港差傳事工聯會之意見。3 本會所支持的機構,其經費主要用於與差傳有關之事工。4 本會所支持的機構必須願意與本會緊密聯繫,並作定期通訊和報告。 信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