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憐父母心 ! 何劉少媚
BB還有三個月才出生,父毋便思量着為胎兒添奶瓶、床舖和衣物,又為BB房置冷氣及暖爐。BB出生了,父母為他選合適的媬姆和買玩具。BB兩崴了,父母四處打探師資優良及成績上等的一條龍學校。BB四歲了,父母為他儲備教育基金。BB六歲了,父母帶他去美國旅行。
BB八歲了,不懂綁鞋帶。BB十歲了,不肯做家務。BB十二歲了,因父母不給他買指定型號的手提電話,與父母爭吵,一氣之下離家說要到同學家消消氣。父母為孩子付上心血、時間,精力和金錢,甚至放棄自己的理想和興趣,孩子卻投訴父母不諒解他們,誰憐父母心!
以上故事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。孩子像泥,父母像陶人,陶人要在泥未乾前把泥塑造成合用器具。孩子要教養成人,須在十八歲前,而十二歲前又是孩子最可塑期。十二歲後的孩子理性較強,比年幼時更自我中心及有獨立的看法,他不容易受勸。孩子又像神所賜的一塊玉石,父母有責任把它雕琢成器,被神所用,榮神益人。父母要懂得欣賞孩子的才能、氣質與品性,也要敢於鍛鍊他,給他吃些苦頭。所謂:玉不琢不成器,人不學不知道。
訓諫孩子珍惜所擁有的,父母要‘ 忍手 ’,不要買超過孩子所需用的,甚至一些未用或需要的物品。即使是他想買的東西,也等他提出要求才買。延緩他的一時衝動,想要便要的慾望滿足感。為他製造夢想,待他渴望,祈求然後才得着,他才會感激和珍惜。若我天天給孩子名牌雪糕吃,一天,姨姨給他送上一杯麥記雪糕,以討他歡心,他會報以一句,‘不用了,這些雪糕不好吃的。’
為他製造夢想即使他的生活有一些的欠缺,有一些的不便,有一點的不完滿,這樣,父母必須忍手不買太多的物質。在苦其(孩子)心志前,父母必先苦自己的心,控制自己那購物滿足的心態,操練不以物質代替非物質的生活,然後,孩子才能了得着這能力。孩子所最需要的是愛、關注、陪伴、被肯定、和尊重等非物質的東西。
不要怕拒絕孩子不買某些潮流的玩意,即使他會罵你不公平、不愛他,甚至大哭大鬧。一歲多的孩子已懂得用脾氣和哭鬧使父母就範。誰聽他的一套,他便向誰多取。堅定而態度合宜的(firm but not rude)告訴他,你再發狂地哭鬧我也不會買的,而且言出必行。最好在孩子六歲前訓練這節制的習慣,不然便要在十二歲前,最後一期要在十八歲前,總之越早越好,而且越年幼越易學上手。
孩子經過節制的訓練後,他便懂得運用有限的資源選擇他最心愛的東西。他要買最新的手提電話,便要徵用多年儲蓄的利是錢,因父母只會支付普通機的價錢。他買了電話便沒錢買那伍佰元的名牌波鞋。他要取捨其中一項,或再等下一次新年後再算。我會給他多一個機會,在幾個月後,他生日時,買給他作礼物,條件是我只能律貼最高三百元(因我穿的鞋沒有超過這價錢的),及在此期間每日要按時間表温習。
教孩子是很費思量的,可說是每日都要跟他過招,有時會很疲倦,心力交瘁。但這功夫也是一勞永逸的。成功的人,或幸福的人都是能節制一時衝動,能延緩心中慾望的人。吃過苦頭的人,才知甘露可貴。能不被物質和慾望牽制的人,才能真正享受自由的福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