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從代母產子說起》梁永泉
前一陣子一香港富豪的兒子,為了要圓父親傳宗接代的心願,斥巨資在美國尋找代理孕母,這便可以繞過面對香港法律所不容的問題,最後一舉產下3名男嬰。富豪抱著孫子直說「比賺大錢還開心」。 這新聞引來本港全城哄動,廣泛在傳媒討論,有佛教人仕表讚同,因為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,能盡力為家族繼後香燈,當然是好事。 有人說,這未嘗不是解決不育問題的權宜方法之一,作為代母付出肉體的勞苦,理應得到報酬的。 有說這是富豪家族的苦惱,他們不相信婚姻,因為現代社會離婚率不斷上升,萬一他們的第二代子女鬧離婚,所涉及的財產分配,使家族付出的代價太高了,寧可只要孩子,不要妻子! 也有人批評這是社會不道德的事,把子宮商業化,不單是出賣肉體,而且更是用商業行為生產另一條生命的,是對生命不尊重,可再引申更多不道德行為。 亦有說,把剛出生的嬰兒,強行與母親分離,是把天生母子相依和相愛加以扭曲。 有說這是人為刻意製造一個單親而不完整的家庭,對兒女成長不利。 有說這樣把代母身份隱瞞,增加將來孩子成婚亂倫的機會,因而增加畸胎的風險。 在社會中有不少道德「灰色地帶」的事情,當事不關己,信徒若不是站在聖經角度口誅筆伐去批評,就是莫不關心。但卻少努力與社會共融,找出能說服社會的理據,這樣才能影響和改變社會。 當年社會討論墮胎合法化時,基督徒們看為社會事務便群起反對,今天香港對合法墮胎的界線,比從前大大寬鬆了,一些基督徒在私人空間裡,卻心安理得的享用這「自由」,而教會也很體量。這兩個前後判若兩人的反應,反映了基督徒沒有預備好能說服社會的理據,盲目反對,但當合法化後,自己也守不著。...